为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吉林省教育督导规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督导工作专业化水平,结合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实际需要,在个人申请、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拟聘任曲园等7名同志为第三届市政府教育督导评估专家,拟聘任张营等10名同志为第三届市政府教育督察员,拟聘任李艳青等39名同志为第三届市政府特约教育督导员(拟聘任人员名单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公示时间8月16至8月2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3262090。
四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初审:李博 复审:高恩 终审:黄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