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在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有的劳动实践场所,加强我市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更好地满足全市各类学校多样化的劳动实践需求,四平市教育局依据吉林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关于开展吉林省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装备]21号)补充通知要求,决定再一次面向社会遴选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营地),并将符合标准的实践基地(营地)推荐至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具体推荐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6月21日至8月20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基地主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发适合不同学段学生的劳动体验课程,以体力劳动为主,注重手脑并用、安全适度,强化实践体验,让学生亲历劳动过程,提升劳动育人实效性。
营地主要指具有承担一定规模劳动实践教育的活动组织、课程研发、集中接待、协调服务等功能,能够为广大学生开展劳动实践活动提供集中食宿和交通等服务的单位。
申报基地(营地)具体应满足下列条件:
1. 申报单位需在四平市区域内,持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对基地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
2. 以现有实践基地、研究基地、实践项目、研究项目为依托,具有有效的劳动教育实践体系,能使学生参与农业、工业、林业等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3. 能同时接待200名以上学生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室内外活动场所人均使用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
4. 申报营地需要具备与接待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住宿、就餐等后勤保障能力,学生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具备防寒、防暑、通风和照明条件,应当建有配套的洗漱室、卫生间及相关设施;
5. 至少有1个(营地至少有4个)适合学生劳动实践教育的主题课程,学生可以亲自参与劳动实践教育活动,课程对不同学段的劳动实践教育有层次性区分;
6. 配有与接待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专业导师(基地不少于1人,营地不少于2人),导师需参加省级劳动教育专题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能结合劳动实践教育需求,进行讲解、示范和辅导教学,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评价;
7. 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有针对学生群体的特别安全管护、卫生防疫措施,各类安全、监控设施设备运作良好,确保饮食、饮用水安全;
8. 相关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布局科学合理,教学仪器、劳动工具、设施设备性能完好,实践活动场所仪器设备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安装、布置,设备、器材布置科学、规范、合理。
三、申报流程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鼓励、指导满足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条件的单位踊跃申报。线上申报:登录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基地申报平台进行填报(申报平台见附件);线下申报:填写吉林省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经当地教育装备部门审核后,扫描发到邮箱:lyx8722@163.com。县区装备部门对本县(市)区内上报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后,将符合条件的基地(营地)推荐上报至市装备中心审核。市装备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县(市)区推荐基地(营地)进行实地考察评审,符合条件的单位推荐上报至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基地(营地)进行考察评审,在评审合格的单位中择优认定一批“吉林省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营地)”。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研究制定本地学生劳动实践教育发展规划,强化督导监督,指导域内基地(营地)组织开展劳动实践教育活动,构建符合本地实际、体现区域特色的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网络。鼓励基地免费接待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学生和建档立卡学生,确保劳动实践教育活动的公益性。
2. 县(市)区要做到措施有力,宣传广泛,挖掘深入,积极动员。可采取敞开报名,据实考察,严格推荐的工作方式,提前收集培植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场所,为今后劳动实践教育提供必要保障。要充分考虑基地(营地)教育功能、工作基础、学生需求、区域分布、交通条件等,确定推荐顺序。
3.各县(市)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联系人:刘永学,电话:15904341968。技术问题可电话咨询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劳动教育分会联系人:黄海洋,联系电话:17743109088。
四平市教育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