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对市直学校办学条件的实地调研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市直各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招生计划做如下安排,望各学校按此计划认真执行(详见附表)。
附表1:2021年四平市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xls
附表2:2021年四平市直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xlsx
附表3:2021年四平市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表.xls
四平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3日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