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
信息报送    站群导航      登录        注册   
关闭

省直

县(区)

双辽市人民政府 梨树县人民政府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首页>>政务信息>>文件通知

关于印发《四平市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四平市教育局   2018-09-28 08:53:00   来源:政策法规科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821号)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四教通字〔2018104号)要求,现将《四平市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本地、本校选派和参赛的各项工作。 

                             

                              四平市教育局 

                            2018830 

    

  四平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活动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821号)和《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市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落实好国家对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要求,市教育局决定举行四平市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比赛主题 

  选手演讲内容应紧紧围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围绕“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与个人”等主题,题目与体裁不限。演讲内容可深入挖掘宪法内涵、原则与价值,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改革进程、日常生活等紧密结合,体现宪法理念和宪法精神;选手演讲内容应当根据自身对宪法原则、精神、规定的理解,并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符合自身的年龄认知特点。可以以社会热点、案例故事、切身体会等为切入点,谈自身经历、感受和认识,增强生动性,突出真情实感,确保内容的准确性。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18920日,铁西区地直街小学。 

  三、参加人员 

  1.参赛学生:每个县(市)、区小学组、初中组各派3名学生参加比赛。高中组梨树县、双辽市、伊通县、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四平市实验中学、四平市第三高级中学、四平市职教中心各派2名学生参加比赛。特教组参赛名额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2.县(市)区: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教育普法工作的副局长及法规科科长;各县(市)、区和市直高中领队、指导教师。 

  3.专家评委:聘请7人担任现场专家评委。 

  4.邀请相关领导:四平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法工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领导。 

  四、比赛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初赛情况,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市级演讲比赛,每个组别的一等奖选手将推荐参加全省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大赛。 

  2.参赛学生自拟演讲题目,比赛时要求脱稿,一律使用普通话,每人演讲时间46分钟(超时提醒)。请于914日前将参赛学生名单、指导教师及演讲题目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如有ppt、背景音乐等也请一并报送。 

  3.比赛评分标准采取百分制,主要包括:演讲内容、语言表达、形象风度、综合印象等四个方面。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内容充实、有理有据;吐字清晰、声音宏亮;表达准确,自然流畅;着装得体、仪表大方。 

  4、各县(市)、区相关工作人员、参赛学生及指导教师的交通费、餐饮费和住宿费由参赛单位自理。 

  五、比赛流程 

  1.8:208:30主持人开场,领导讲话,宣布比赛规则; 

  2.8:3010:00小学组; 

  3.10:0011:30初中组; 

  4.11:3013:20午休; 

  5.13:3015:00高中组; 

  6.15:0015:30特教组; 

  7.15:3016:00颁奖仪式。 

  上午7:30小学、初中组进行出场顺序抽签; 

  下午13:00高中组进行出场顺序抽签。 

  奖项设置 

  小学、初中、高中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若干名,并为特殊教育学校参赛选手设特别奖,比赛设优秀指导教师(获得一、二等奖和特别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及优秀组织奖。 

  七、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网络海选活动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高中在认真组织好本地、本学校参赛选手的选派和参赛工作的同时,还要组织本地中小学校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index.html,以下简称“青少年普法网”)开展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网络海选(以下简称“网络海选”)。参加校、县、市演讲比赛的选手都可将比赛视频或另行录制视频上传至指定网站,参加全国海选。 

  网络海选独立于各省级、市级决赛之外,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高校组四个组别(以参赛选手20189月后所在年级为准)。参赛选手需事先录制演讲视频后,上传至青少年普法网。选手上传的作品经过初审后,将由来自法律、教育、传媒等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各组别选出3名选手与各省级决赛冠军一起参加全国总决赛。网络海选参赛通道将于201891日正式开放,1081700关闭。对学习宪法、分享成果怀有热情的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均可参加活动及通过“青少年普法”微信公众号分享,经过审核的选手上传作品,供广大学校师生学习交流。 

  网络海选要求如下: 

   1.作品形式:由本人采用站立式脱稿演讲的视频。 

   2.作品要求:作品内容要紧扣主题,坚持正面导向;需为原创,不得抄袭;选手在演讲过程中不可以使用PPT、音乐或其他多媒体资源辅助。 

   3.作品时长:46分钟。 

   4.作品格式:支持Mp4格式的视频文件。视频尺寸建议为640*480dpi320*240dpi  

   5.作品大小:10MB100MB 

   6.质量要求: 

  1)音画同步:声音清楚,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等现象;画面清晰度高。 

  2)作品需包含片头,片头画面中需显示作品标题、作者、学校、指导教师等信息。 

  3)作品内不得包含以任何形式出现的广告、与活动无关的商业内容及其他外部链接,同时,画面中还需避免出现与主题无关的广告、标识等。 

  4)提交作品时,请同时提供带有标题信息的封面图片,封面图片需与视频演讲内容、风格一致(也可以是本人照片)。 

  5)拍摄建议:可使用手机直接拍摄后上传,也可通过其他设备拍摄后上传。如使用手机进行拍摄,建议使用横屏拍摄,拍摄效果更佳。 

  6)录制场地:不限,建议为光线充足、环境安静、陈设简洁的场地。 

  7)须按照以上要求录制视频,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无法通过审核并影响评分。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