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教办〔2018〕16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生中考录取有关奖励政策的补充通知》(吉教办〔2021〕16号)的相关规定,在个人申报、学校初审、区教育局复审的基础上,四平市教育局、四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对个人的申报材料联合进行了审核,初步认定张诗嘉等18名同学符合中考录取优待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16日—6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向四平市教育局、四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反映并提供相关依据。
联系人:四平市教育局 3266474
四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王 磊 3674132
四平市教育局 四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5年6月10日
(初审:葛振骞 复审:葛振骞 终审:朱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