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
信息报送    站群导航      登录        注册   
关闭

省直

县(区)

双辽市人民政府 梨树县人民政府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首页>>政务信息>>公示公告

四平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四平市教育局   2025-03-28 15:22:00   来源:市教育局法规科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四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部署的执行方案和实施意见; 

  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调整; 

  四、教育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五、学校布局调整与撤并; 

  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公民切身利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七、需报请上级机关批准或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八、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重大教育行政决策事项。 

  2025年,四平市教育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初审:包星晔 复审:李阳 终审:黄云伟)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