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以下问题,市教育局将开展专项整治:
(一)执法不严格。主要包括对教育领域发现问题不处理、行政执法缺位怠于履行问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打折扣等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出法定期限等问题;法制审核机构及人员配备不符合标准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主要包括违反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调查取证不实、认定事实不清、使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执法记录仪等专业设备配备不足、执法记录集中储存设备配备不足、执法记录集中储存设备短缺、执法记录过程不全、文字音像记录归档保存不规范等问题。
(三)执法不公正。主要包括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钓鱼”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同案异罚、小错重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机械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不文明。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出言不逊和行为粗暴。主要体现在态度蛮横、趾高气扬、盛气凌人、动辄训斥,有的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恶语相向,甚至发生肢体冲突等问题。
(五)执法不廉洁。主要包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制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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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