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测评机构:
根据招标法和四平市政府采购部门要求,现对“四平市教育信息公共服务云平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公开询价,邀请具备省公安厅授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评价机构进行测评前报价、提供相关材料。
1、等级测评:三级;
2、测评服务资金来源数额:财政资金8万元;
3、报价时间: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8日
请有意愿测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测评机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公安厅授权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相关认证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盖章)、报价单、测评服务方案和公章,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确认,我局将依据各测评机构报价和方案,确定测评认证服务单位。
咨询联系人:裴老师
电话:0434-3258668
四平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1日
附件:
一、询价需求
(一)开展和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测评服务机构应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等国家标准,对我四平市教育信息公共服务云系统(以下简称被测系统)按照等保三级标准开展等保测评工作。测评对象应包括被测系统物理环境、网络通信、区域边界、计算环境、管理中心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最终向我单位提交正式有效、丰富合理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测评机构应依据《吉林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按照统一模板出具测评报告,并提供至少一年技术支持服务,对该系统安全加固提供咨询建议。
(二)时间要求。
测评服务机构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之后30天内完成等级测评服务。测评服务机构应根据工作内容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详细的时间安排表,并明确从事每项工作的人员。
(三)质量要求。
测评服务机构要求具有完备的保密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等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和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行业标准规范等要求,提供安全、客观、公正的等级测评等服务,保证测评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四)保密要求。
测评服务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收集、产生的所有本项目相关文档、资料、报告等信息归属我单位所有,测评服务机构和参加测评技术人员有义务对所涉及内容保密,必须与我单位签署《保密协议》。
二、资质及辅助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如果为省外测评机构投标时应依据《吉林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投标人应依据《吉林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按照统一模板出具测评报告。提供相关材料并进行备案。
(二)需要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项目报价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等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加测评人员应持有《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