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吉林省教育督导规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督导工作专业化水平,结合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实际需要,在个人申请、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拟聘任张作岭等5名同志为第二届市政府教育督导评估专家,拟聘任高红梅等11名同志为第二届市政府教育督察员,拟聘任尹凤良等30名同志为第二届市政府特约教育督导员(拟聘任人员名单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公示时间6月28至7月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3262090。
四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